2017-09-16 10:58:04 来源: 呼图壁县人民政府
(六)组织体检、考察政审
体检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修订)》(昌州人通〔2009〕112号)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采取编号、隐名的方式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一次。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总成绩由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考察政审主要了解掌握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应聘人员报名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如考察政审出现不合格的,则按总成绩由到低分在本职位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1、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呼图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2、对通过公示确定的聘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文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视为自动放弃。实行“定岗不定人”的管理机制,实行劳务派遣,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3、呼图壁镇编制外社区工作者出现空岗可从本次社区工作者岗位中按照总成绩60分以上由高到低逐次进行递补。
(八)待遇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昌吉州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昌州人社发[2013]226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选聘工作的组织和监督
选聘工作在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联系电话: 呼图壁镇人民政府 王宗涛
呼图壁县人社局就业服务柜台
监督电话: (县纪检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原标题:2017年呼图壁县编制外社区工作者选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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