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4 10:45:09 来源: “杭州·拱墅”门户网站
(三)加分条件
报名参加此次招聘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笔试成绩中增加相应分数:
1、户籍加分:报考考生为拱墅区户籍(不含集体户口),加5分;(不含退伍军人及随军家属岗位)
2、职称加分:(1)具有社会工作师(中级职称)职业资格的考生,加10分;(2)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职称)职业资格的考生,加5分;
3、定向退伍士兵加分:符合定向招聘报名条件的退伍士兵,荣立三等功或被军区以上单位表彰的,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根据拱征办〔2015〕06号《关于印发《拱墅区征兵工作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免试录取。(只面向针对退伍军人岗位)。
加分条件的认定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即加分条件中落户或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不含)前。同时具备两项或多项加分条件的,不重复加分,按最高项加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2日至9月23日(周五、周六两天)9:00-16:00。
2、报名地点:杭州市北部人力资源服务市场(拱墅区上塘路629号,百安居正对面)。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拱墅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进行填写,一式一份;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下同)、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有疑义的,还须提供通过学信网查询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和证明。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驻拱墅区部队现役官兵的随军家属(配偶)还须提供部队证明及结婚证明;涉及职称加分的,须提供职业水平证书;涉及定向退伍士兵加分的,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档案留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以留底复印件为准)。上述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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