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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西宜春市上高县招聘乡镇(街道)巡防员148名公告(2)

2017-09-13 18:50:41 来源: 上高县人民政府

(三)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应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按不同年龄段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5%。应考人员35岁以下的男青年进行三项体能测试:1000米(50分)、立定跳远(25分)和单杠引体向上(25分);女青年4×10往返跑(50分)、立定跳远(25分)和仰卧起坐(25分);35岁以上(含)的在职巡防员进行三项体能测试:100米(50分)、立定跳远(25分)和俯卧撑(25分)。体能测试时间:2017年9月22日08:00—17:30,地点:上高一中。

2、笔试

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和应用文写作,其中综合基础知识60分,应用文写作40分。笔试时间:2017年9月24日09:00—11:30,地点:上高一中。

3、面试。体能测试、笔试成绩和加分分数三项之和,从到低分按1∶1.5(女青年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不符合比例要求的,此次招聘减少招聘岗位人数。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5%,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时间:2017年9月28日08:00—18:00,地点:公安局培训中心(看守所旁)。

(四)体检。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总成绩按不同聘用岗位从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为常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统一调剂补充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由县公安局牵头负责,各相关单位协助。

(六)公示。由县招聘专职治安巡防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察综合情况,将拟招聘人员在政府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再进行聘用。

(七)试用。按通知要求,被聘用巡防员到各地派出所报到。试用期3个月,工资2000元/月(无绩效工资)。试用期合格的签订聘用协议。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如不服从管理,以及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解除聘用协议。

五、优先聘用和加分条件。在公安工作因公致残和见义勇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且在岗的,不参加应试,继续聘用。2017年9月30日之前,现在岗巡防员公安工作连续满10年以上的,不参加应试,继续聘用。对已具备一定工作经验,并为公安工作做出贡献的现有在岗巡防员,同等条件,并享有优先录用权,并按在公安机关工作满一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复退军人、大专文化以上学历者,加5分。两项加分的,合计不超过12分。

本方案解释权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原标题:上高县招聘乡镇(街道)巡防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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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上高县公安局

上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3日

(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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