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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21人公告(2)

2017-09-05 21:56:12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齐全、扫描件必须清晰、准确且保证真实,如发现提供的资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报名方式:将报名所需的全部资料打包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以“姓名全称”命名),压缩文件夹后发送至:。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仅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核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和聘用审批为准。资格初审合格者,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资格初审结果将短信通知报名人员。未收到短信通知的,视为未报名成功。

报名邮件发送2个工作日后未收到短信通知的,可致电(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咨询报名情况和资格初审结果。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9月16日,地点设在增城区社区教育学院(原增城区成人教育培训中心,荔城街侨中路3号)。

2.参加笔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另行通知领取),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室参加考试。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室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3.笔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有关内容。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

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1.复审材料包括:(1)《增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原件(考生自行打印,签名确认);(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3)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工)委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4)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5)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原件;(6)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7)在职人员须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2.资格复审时间:初定于2017年9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设在增城区社区教育学院(增城区荔城街侨中路3号)。

3.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面试对象。

(责任编辑:jz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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