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30 17:56:21 来源: 湄潭县人民政府
5.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2017年9月8日上午8:30--17:00,湄潭县湄江街道党政办公室。
(五)体检
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由湄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收到问题反映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考调录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录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试岗半年,考核合格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工资待遇按考调岗位性质确定。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者取消调动资格。
四、工作监督
考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
咨询电话:(湄江街道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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