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30 11:37:17 来源: 余杭区人民政府网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从到低分原则按拟选名额1∶1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确定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政审)和录用的,在进入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录用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确定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镇和所在村公示3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录用后的村务工作者与所在村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村务工作者平均工资标准发放,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原标题:瓶窑镇关于公开选拔窑北村村务工作者的公告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委员会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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