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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潍坊诸城16处镇街园区招聘472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2)

2017-08-28 09:39:35 来源: 诸城发布

面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一定比例依次确定,最高不高于1:2,最低不低于1:1.2,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并面向社会公布;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体检与考核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选,组织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类别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人选。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考核入围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核根据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和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类别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4、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组织选岗。新录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期内,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因自身原因不再符合聘用条件的,合同自动解除。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由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本次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社区从事社区服务中心承担的日常工作。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月工资待遇16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月工资待遇1810元。凡通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每人每月补贴100元、50元;经考录后工作满1年以上的,每月按30元×服务年限给予补贴。按诸城市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最低基数和比例统一为招聘人员缴纳企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费,个人负担部分从工资中扣除。聘用人员工资待遇随社会生活水平提升进行适当调整。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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