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4 18:05:11 来源: 将乐县人事考试网
(三)公示和聘用
1.古镛镇人民政府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经研究同意后,在将乐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
3.新聘人员在本社区最低服务年限必须满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参加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古镛镇人民政府决定是否递补。
2.聘用薪酬,按照将乐县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
3.新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建立专职社区工作者人才储备库。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录用的考生组成人才储备库,缺岗时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有效期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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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联系人:刘明阳。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古镛镇人民政府、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古镛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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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镛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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