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4 14:12:48 来源: 天河区门户网站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比例的,面试人选为参加笔试的实有人员。
在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报名表、简历、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资料。所有证件、资料均需提供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仅用于备案存查。提交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现场退还。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欺瞒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通过笔试和资格审查后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70%折算计入总分。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人员在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国家或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事项经查实不能聘用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投诉事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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