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5 16:31:48 来源: 庆元县人民政府
3.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到低分按1:3(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为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考察。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享受有关福利待遇,并根据《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管理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庆元县松源街道办事处、庆元县濛洲街道办事处、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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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松源街道办事处
庆元县濛洲街道办事处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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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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