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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福建厦门市鼓浪屿街道办事处非在编人员补充招聘12名公告(2)

2017-08-08 21:47:39 来源: 厦门市思明区政府

2.报名方式:

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思明区鼓浪屿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可自行下载打印),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安置在厦门市的可持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厦门市民政局安置办开具证明(联系电话)。

②服务基层项目福建省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厦门户籍或厦门生源证明材料。

③军人随军到厦门的家属提供军人随军报告表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厦门市警备区政治部干部科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随调随迁家属由厦门市人社局军转处(联系电话:)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3.报名时间:2017年8月8日至8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星期日除外)。

4.报名地点:厦门市鼓浪屿街道办事处三楼党政办(思明区鼓浪屿永春路89号);

联系人:小黄,报名电话:。

(二)资格初审

1. 报名结束后由鼓浪屿街道办事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审查未通过的,由鼓浪屿街道办事处电话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的原因。

2.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鼓浪屿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登录鼓浪屿街道网站或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4.准考证发放

初审合格者,由鼓浪屿街道办事处发给笔试准考证。

(责任编辑:jz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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