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8 11:38:16 来源: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仪征司法行政网()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由仪征市阳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2个月),派遣至市司法局所属基层司法所工作。正式聘用后,工资不低于仪征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仪征市司法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五、本简章由仪征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原标题:仪征市司法局2017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简章
仪征市司法局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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