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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西青区民政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119人)(4)

2017-08-07 11:28:55 来源: 中天人力资源网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西青区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由报考相关街镇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5天。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用人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签订劳动服务协议,见习期为一年,享受的生活补贴按照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有关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政策咨询电话:见《西青区民政局2017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计划表》

网站咨询电话: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西青区民政局2017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计划表

2017年8月7日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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