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4 16:00:21 来源: 许昌东城区管委会
四、管理与考核
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用人单位要对工作人员进行设岗定责,特别是社区工作人员要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定期述职制度、实绩考评制度和群众评议制度,并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定期开展岗位培训和业务培训。
五、纪律与回避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招聘工作要坚持执行回避制度。
本次招聘工作由许昌市东城区纪工委监察室全程监督。
六、政策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东城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政策咨询电话:
原标题:招聘简章
附件1: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x
附件2:东城区委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许昌市东兴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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