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1 18:26:34 来源: 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
(二)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由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面试合格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地点于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另行公布。
(三)公布综合成绩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六、确定聘用人员
(一)考察及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察和体检环节,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人选,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示。
(二)办理聘用手续
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被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纳入房山区社会工作者队伍范畴管理,其待遇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及房山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说明
1.拟招录人员由区委组织部结合工作需要,原则上按照居住地就近原则分配到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工作。
2.拟招录人员需服从工作分配,对工作地有异议,且经协调无法达成统一者,将不予录用。
咨询电话:
原标题:房山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专职党务工作者的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房山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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