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1 17:15:36 来源: 台江区人民政府
2、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经验、计划生育等情况,特别重点考察与拟招聘岗位相关的素质与能力。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考名额,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四、公示及录用
1、拟聘人选从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网、平安台江微信公众号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审批并确定工作岗位。
2、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如发现被聘用者存在提供虚假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律给予解聘,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聘用人员待遇
1、受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由台江区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劳务派遣相关手续,人事关系由台江区委政法委(区委防范办)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台江区委政法委(区委防范办)、街道党工委指导。
2、受聘人员报酬与相关待遇:反邪教协理员为编外劳务派遣性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17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正式录用后每月工资2650元(含“五险一金”),全年各项奖金由所在街道给予发放。
六、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8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台江区委大楼九层区委政法委0908室,咨询电话:
(三)报名提交材料:(因场地有限,请考生自行准备好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1、《台江区公开招聘街道反邪教协理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个人信息可以直接打印在报名表中);
2、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学历证书在学信网()的打印件(含二维码);
5、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后书写个人名字);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凭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到台江区委大楼九层区委政法委0908室领取)。
十、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解释权归台江区委政法委(区委防范办)。
原标题:2017年福州市台江区招聘街道反邪教协理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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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江区委政法委
中共台江区委防范办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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