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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花山区面向优秀村“两委”成员、社区“两委”正副职招聘事业编制5名公告

2017-07-20 18:49:28 来源: 花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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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马鞍山市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中共马鞍山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两平台一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花山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两平台一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花山区面向全区优秀村“两委”班子成员(不含大学生村官)、社区“两委”正副职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计划数为5名,其中:面向全区优秀村“两委”成员公开招聘濮塘镇事业编制人员1名(岗位代码H001);面向全区社区“两委”正副职公开招聘区事业编制人员4名(岗位代码H002)。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第九届村委会换届时(2014年9月)担任村“两委”成员且目前仍在村“两委”岗位任职,第六届社区换届时(2015年9月)担任社区“两委”正副职(即社区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以及时任社区筹备组正副职且目前仍在社区(筹备组)正副职岗位任职。以上人员均在区村居工作者实名制管理库内;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3、现任村居“两委” 正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在影响期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jz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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