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0 14:33:59 来源: 三江人才网
八、聘用与管理
(一)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是公益性的公共服务岗位,实行灵活的聘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计划外用工人员。
(二)被聘用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与其应聘岗位的管理机构签订三年以内聘用协议,协助其开展相应公共服务工作。
(三)经公示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现行政策法规和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四)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基本薪酬为试用期15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18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其它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应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五)聘用单位对受聘人员进行管理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满,聘用关系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且符合续聘条件的,可重新履行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协议。
九、纪律与监督
(一)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县人社局)。
十、本公告由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
考试咨询电话:高县人才交流中心 。
(二)所有信息公布唯一指定网站
三江人才网()。
特别提醒:若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三江人才网或由于电话手机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造成任何环节的缺失,均视为自动放弃。
原标题:高县2017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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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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