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9 14:00:33 来源: 浙江人才网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17年8月15日止。报名者须将完整填写的《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办事处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电子文档和所需资料的扫描件或图片发送到邮箱,上述报名时间以具体收到邮件时间为准。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需携带资料原件于考试当天到考试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2017年7月31日至8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址: 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办事处309办公室(镇海招宝山街道胜利路200号)。报名时应提供报名所需资料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和未如实填写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报名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文字表达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结果,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主要了解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反映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2017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具体办法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按照选调人员考试成绩作相应递补。
(五) 考察。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宝山街道组织办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考察对象须在10日内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考察的证明,如未能出具视为主动放弃。是否按顺序递补由我街道研究后决定。
(六)调动。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报镇海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在商调函发出30日内仍未办妥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按选调人员总成绩作相应递补。
四、其它事项
1.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选调期间报名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3. 如无合适人选,可酌情取消或核减选调名额。
4.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联系人:翁老师、陈老师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宁波市镇海招宝山街道胜利路200号
5、详情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招宝山街道网()
原标题:2017年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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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办事处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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