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3 20:20:32 来源: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需材料: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完整填写的《应聘报名表》、近期二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4张。
(三)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地点在庄周街道办事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名额的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满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合成考生的考试成绩。
(四)体检
1、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对于体检暂不合格需复检的人员,由体检医院通知考生本人,务必于指定时间到原体检处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于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五)考察
考察采取走访调查、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选。
(六)公示
拟录用人选在庄周街道办事处政府网、庄周街道先锋网以及街道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
(七)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报县人社部门登记备案),劳务派遣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庄周街道办事处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每月发基础工资,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不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辞退。日常管理由庄周街道办事处和劳务派遣公司共同负责,并建立严格的管理、考核、退出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且经庄周街道办事处考核合格的,可以由劳务派遣公司续聘。
报名咨询电话:
原标题:庄周街道办事处招聘村级扶贫专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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