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1 11:52:17 来源: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体检和考察
入闱体检名单在相应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体检合格人员按程序进行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区人力资源公司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雇员、职员待遇
薪酬待遇具体按《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雇员和研究院设计院公司职员管理岗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雇员、研究院设计院公司职员专技岗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今后,我区雇员、职员年度薪酬将伴随我区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以及财政收入提高相应上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雇员、职员管理岗正式聘用的本科学历工作人员起薪标准9.1万元/年。按我区现行雇员、职员工资薪酬体系,在我区工作满5年后,雇员、职员管理岗年度薪酬可达12万元;在我区工作满10年后,雇员、职员管理岗年度薪酬可达15万元。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实际薪酬上下浮动幅度可达20%。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雇员、职员专技岗正式聘用的本科学历工作人员起薪标准10.2万元/年。按我区现行雇员、职员工资薪酬体系,在我区工作满5年后,雇员、职员专技岗年度薪酬可以达到13万元;在我区工作满10年后,雇员、职员管理岗年度薪酬可达16万元。具全国职业资格的,人员起薪标准可达22万元/年。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实际薪酬上下浮动幅度可达20%。
五、联系电话
报名及政策咨询: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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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等问题,可直接拨打职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
附件: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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