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04 21:13:35 来源: 莒南县政府网
(四)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体检。
(五)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新招聘人员与莒南县裕民劳务输出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由十字路街道、莒南经济开发区进行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岗位在所辖区域内的城市社区。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招聘手续;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薪酬标准为2600元/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八、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莒南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由莒南县裕民劳务输出中心招聘,并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对招聘范围条件、程序、考试成绩、招聘结果全部公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原标题:莒南县裕民劳务输出中心关于招聘部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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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裕民劳务输出中心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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