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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金华兰溪市招聘社区工作者10人公告(3)

2017-07-03 16:15:57 来源: 兰溪人才网

六、体检入围

应聘者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得出总成绩,再加上考核成绩得出最后的综合成绩。

考核成绩: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毕业或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考生加2分;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毕业或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考生,加4分。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综合成绩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七、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核规定执行。

考核合格后,从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社区工作者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按综合成绩排名从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聘用人员待遇

社区工作者为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应聘者与街道办事处签订社区工作者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

九、其它说明

社区工作者招聘人员因故在2017年12月31日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兰江街道共同组织实施。有关信息指定在兰溪市民政局网())、兰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 )和兰溪人才网()公布,供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考生报名后请及时上网查询有关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科(电话:)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逾期不受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原标题:兰溪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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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城乡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

(责任编辑:jz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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