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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思明区滨海街道办事处招聘14名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告(6)

2017-06-28 18:57:58 来源: 思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其中:岗位编号001~004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岗位编号005岗位笔试成绩占总分的30%、体能测试成绩占总分的2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30%、20%、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总分公布在街道办公告栏上,应聘人员也可登录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

面试结束后按照滨海街道办事处设定的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出考生的总分。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1寸证件彩照由滨海街道办事处组织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滨海街道办事处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滨海街道办事处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应聘人员在滨海街道办事处监察人员的监督下从具有资质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首次体检医院)中抽取复检医院。复检只有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已婚),并由滨海街道办事处组织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滨海街道办事处应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核后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滨海街道办事处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综合总分保留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算起)。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时,由滨海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从该批次该岗位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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