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0 18:46:42 来源: 芙蓉区人民政府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个人面试结束后即向面试对象现场公布。
五、综合成绩测算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下,以笔试成绩高的入围。
六、体检及政审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照1:1的比例,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综合成绩按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程序,政审不合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培训及费用
1、经体检、政审合格人选在在芙蓉区政府官方网站——芙蓉之窗()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公示期满后,参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统一培训,培训合格后予聘用,并办理入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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