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7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旗公开招聘93名社区工作人员公告(3)

2017-06-16 10:33:40 来源: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五、公示拟聘人选及体检

1.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考生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初步确定拟招聘人选(如末位成绩出现多名考生并列,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并通过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公示时间顺延)。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对反映有问题并经调查情况属实的,且不宜从事社区工作的,取消选聘资格。在公示期内,因上述原因出现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期结束后,不予递补。

2.组织拟聘人员进行统一体检,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要求执行。

六、办理聘用及工资待遇

拟聘人员经体检合格后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岗位分配。不服从岗位分配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与所分配街道(镇)签订劳动合同,并报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民政局备案。新录用的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本地区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聘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连续三年考核合格的,可签订续聘合同。新录用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工资待遇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2〕264号)文件执行。聘用期间,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实施细则》(鄂府发〔2015〕20号)管理,不能调动也不得借调其他单位,否则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发现弄虚作假的,对于提供弄虚作假证明材料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招聘资格。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今后不得参加招聘考试、通报批评、处分等处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由准格尔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准格尔旗委组织部)

(准格尔旗民政局)

准格尔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

(责任编辑:杨小样)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