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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招聘28名社区工作者公告(3)

2017-06-13 10:00:13 来源: 察右中旗党建网

(二)资格审查。

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报名人员在《察右中旗政府网》、《察右中旗党建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自公示到期的第二天起,3日内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以闭卷形式进行,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内容主要是社区工作的基本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常用公文写作、乌兰察布市情和察右中旗旗情等相关知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察右中旗政府网》、《察右中旗党建网》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四)面试。

参照考录公务员的结构面试办法进行,内容以解决社区及居民实际问题综合能力为主。面试成绩在《察右中旗政府网》、《察右中旗党建网》公布。

(五)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总分数为100分,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出总成绩。对报考人员中的“六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少数民族(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在总成绩上加1.5分。根据总成绩,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如末位成绩出现考生并列,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拟定为招聘人选。

(六)体检。

拟招聘人选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格人数低于拟聘名额时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招聘人选体检合格的在《察右中旗政府网》、《察右中旗党建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人数低于应聘名额时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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