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2 20:15:07 来源: 安丘市人民政府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综合文字材料写作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材料写作能力。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弃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后,月工资3000元(包含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缴纳5项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
兴安街道办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或者聘用期间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办事处随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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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兴安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文秘工作人员简章
安丘市兴安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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