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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市和平区招聘社区和“两新”组织党建专职工作者63人公告(2)

2017-06-12 11:36:21 来源: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中共党员;

(八)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九)具有天津市中心城区常住户口。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社工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

1.社区党建专职工作者。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社区党员大会、居民会议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党员工作;指导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教育居民遵纪守法,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2.“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负责辖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强化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效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组织关系接转、上级文件精神传达、资料建档、数据统计等工作;指导辖区“两新”组织加强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建设,为开展党的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主动为“两新”组织发展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工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帮助解决生产经营和实际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服务转型升级、服务组织建设、服务文化建设、服务职工群众,促进“两新”组织及社会组织有序健康发展;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须服从统一分配。

(责任编辑:jz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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