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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西青区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7人公告(4)

2017-06-08 12:00:11 来源: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西青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劳动争议处理按签订的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资待遇按照津工发〔2014〕11号《天津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经费补贴分级担负办法(试行)》和津工通〔2017〕14号《关于2017年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执行,工资不得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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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7年西青区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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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8日

(责任编辑:马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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