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6 13:38:09 来源: 内蒙古人才网
三、招聘程序
(一)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公示等程序进行招聘。
(二)具体招聘工作由旗生态保护部门和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于2017年6月1日通过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西乌旗电视台、西乌旗发布(微信公众帐号)等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期限不低于7天。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9日17:30分。
2.报名方法:由报考人本人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表》。
3.报名地点:旗农牧业大厦二楼报名处。
4.其他要求:报考人员要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真实有效,保持全天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个人承担。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时进行。
2.资格审核需要提供:1寸免冠近照2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居民户口薄复印件、原件;毕业证复印件、原件;资格审核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不能按期提供以上材料,或提供材料与要求不符的,审核不予通过。
3.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7年6月16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截止时间前未领取的,视为自愿放弃参加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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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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