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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海淀区学院路街道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50人公告(4)

2017-05-27 17:29:12 来源: 公招网

4、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笔试合格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政审及体检

学院路街道统一组织政审、体检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6、录用及公示

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招网(www. )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院路街道安排进入社区相应工作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按照市、区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发放生活补贴。试用合格后,即作为候选人参加社区居委会选举并当选,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试用期不合格或未当选的,不予录用。

五、任职和待遇

公开招考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细则(试行)》(海社办发〔2016〕1号)文件规定执行。

如遇市、区政策调整,从其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学院路街道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

海淀区学院路街道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

招考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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