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7河南新乡市卫滨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40人公告(3)

2017-05-20 13:37:40 来源: 卫滨区人民政府

(五)公示和聘用待遇

考察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组织部门与民政部门从考试、考察、体检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监督举报电话:。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由卫滨区委组织部门与卫滨区民政部门下达批复文件,并组织开展基础培训工作,待培训结束正式上岗后开始计算聘用试用期。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待遇为:暂不享受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生活补贴标准为新乡市最低工作标准的15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新乡市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与解释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由卫滨区委组织部和卫滨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卫滨区民政局)

原标题:新乡市卫滨区关于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卫滨区委组织部 卫 滨 区 民 政 局

2017年5月19日

(责任编辑:jz9)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