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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华安县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聘40人公告(2)

2017-05-19 21:31:04 来源: 华安县人民政府

五、政策支持

(一)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2735元。同时,参照服务社区所在的城市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由所在街道(镇)统一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失业、生育、工伤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县民政局依法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责任。

(二)实行贫困生助学贷款国家代偿政策。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三)在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安排当年招录计划数15%的职位,定向招录当年服务行将期将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四)市、县(区)相关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公开招聘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当年服务期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

(五)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并愿意留在服务县、街道(镇)工作的毕业生,可由服务社区所在县人社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街道(镇)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免于参加统一招考,由接收单位报县人社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核准相关手续。

(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

(七)服务期间,由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的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并建立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专门人才数据库,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有创业意愿的,及时纳入当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等,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八)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其服务期间计算连续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计算。其中:被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高于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按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标准低1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被事业单位聘用,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本单位相同学历新聘用人员定级工资标准确定。对到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试用期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项岗位,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和基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等就业优惠政策。

各县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上报市民政局。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肖占铭、郑晶晶

通讯地址:漳州市大通北路61号漳州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兼传真)

电子邮箱:

原标题: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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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 州 市 民 政 局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 州 市 财 政 局漳 州 市 教 育 局

2017年4月17日

(责任编辑:jz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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