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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新乡市凤泉区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4名公告(3)

2017-05-19 14:51:16 来源: 凤泉区党政信息网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表现、学历层次、专业等级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考察、体检工作由凤泉区委组织部与凤泉区民政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或考察成绩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待遇

考察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组织部门与民政部门从考试、考察、体检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凤泉区党政信息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监督举报电话。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由组织部门与民政部门下达批复文件,并组织开展基础培训工作,待培训结束正式上岗后开始计算聘用试用期。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待遇为:暂不享受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生活补贴标准为新乡市最低工作标准的15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新乡市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与解释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区民政局)

原标题:新乡市凤泉区关于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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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凤泉区委组织部

新乡市凤泉区民政局

2017年5月18日

(责任编辑:张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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