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2 15:47: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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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环保局拟定的天津市环保专职网格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100号),进一步充实网格化管理工作力量,做好街道环境保护工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保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人数
东丽区环保专职网格员66名,其中男性61名,女性5名(按街道统筹分配)。
二、岗位职责
(一)参与调查摸底。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辖区污染源情况调查。
(二)进行巡查。第一时间发现辖区环境污染问题,并填写巡查台账和污染源信息。夜间,节假日巡查工作。
(三)协调处置问题。对巡查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及时制止,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四)及时报告情况。对巡查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第一时间向街道报告;对街道处理不了的,向区网格化管理平台报告,由区环保部门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处置。
(五)反馈整改情况。对向街道或区网格化管理平台报告的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并将有关情况按原渠道反馈。
(六)协助开展执法。协助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和街道综合执法人员开展环境执法工作。
(七)参与应急工作。参与重污染天气和水污染事故应急工作。
(八)参与环保宣传。
(九)积极落实街道交办的其他环境保护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东丽区户籍和东丽区帮扶县户籍(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临潭县)。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责任心强。
3.热爱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善于沟通,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士兵(东丽户籍)或具有环保、市容管理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东丽户籍,须工作单位证明)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东丽户籍)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视力正常,无精神病史、传染病或其他不适于工作的疾病;无纹身和严重烟烫,瘢痕要求为面部以外同时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
7.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问题,无治安拘留以上违法犯罪纪录,未参与“法 轮 功”等邪教组织及活动。
8. 可适应夜间,节假日巡查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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