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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蒙古呼市新城区招聘120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2)

2017-05-10 16:29:54 来源: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9时整—5月19日17时整。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岗位表》)。报考人员必须用居民身份证(护照)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新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服役经历)。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5月15日9时整-5月23日10时整。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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