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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郑州郑东新区管委会招聘派遣制人员139人公告(4)

2017-05-04 18:02:00 来源: 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序。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郑东新区网站()、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公布。

(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六、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东新区网站()、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通过考察人员与代理公司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和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到岗工作。

(三)工资待遇参照郑东新区事业单位同等人员标准确定,并根据郑东新区管委会派遣人员管理办法,在规定的条件范围内予以晋级晋档;按照郑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七、其它事项

(一)后续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郑东新区网站()、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公布。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的要求执行的,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二)报考人员的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三)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郑东新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五)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

原标题:郑东新区管委会2017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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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日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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