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4 17:51:29 来源: 溧水区人社局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人力资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合格后,由开发区、各镇(街)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公示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无异议者,开发区、各镇(街)将人员名单报区民政、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备案。
2.聘用:拟聘用人员由区统一组织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由开发区、各镇(街)分配至相关社区,并由社区安排相应岗位,开展社区服务相关工作。对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招聘选用的村(社区)专职工作者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合同聘期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工作期间,被聘用人员必须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五、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1.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2.招聘监督电话:
原标题:2017年上半年溧水区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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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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