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4 12:18:28 来源: 武进人力资源网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 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出现同分时取面试者(如笔试、面试成绩均为同分,按面试成绩不去掉最和最低分重新计算,计算平均分后取最高者)。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武进国家高新区北区管理处党群工作科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合格的,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由武进国家高新区北区管理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录用为武进国家高新区北区管理处正式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武进国家高新区北区管理处城市社区干部规定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试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八、本简章由武进国家高新区北区管理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武进国家高新区北区管理处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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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国家高新区北区管理处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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