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07 19:10:03 来源: 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开考比例: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3以上才开考,如达不到报考比例需要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的,将通知报名考生。
6、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7年4月17日(周一 )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前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东源东街17号大东街道办事处2楼党政办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4月18日(周二)9 时至11时。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统一,采取闭卷考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能力: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党史及党务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等有关内容。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名单将于4月25 日前,在越秀区信息网()“通知公告”和“人事信息-公开招考招聘”板块公布。
(三)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60分以上的合格者,依成绩高低,按职位录用人数的1:5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进入面试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面试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由职位所在的各用人单位通知进入体检人员的体检事项,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五)组织考察
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入围考生须配合单位完成组织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信息网()“通知公告”和“人事信息-公开招考招聘”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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