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06 23:42:16 来源: 龙子湖区政府网
九、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及待遇。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解放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其中试用期6个月。聘用人员待遇:基本工资1500元/月,绩效工资300元/月,同时,享受街道机关聘用人员同等福利待遇。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不合格的,将进行补录。试用合格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2、聘用人员在聘期内由所在单位按照《龙子湖区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
3、聘用期间的变更事项,根据聘用合同所约定的执行。
十、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在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将依纪依法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咨询电话:(解放街道党政办)
监督电话:(解放街道纪工委)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解放街道党政办负责解释。
原标题:龙子湖区解放街道办事处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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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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