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01 20:14:28 来源: 相城区人民政府网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4天内在太平街道办事处公开栏公示7天。
(二)面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报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到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成绩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太平街道办事处公开栏公示7天。
四、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报考岗位1:1比例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当面试成绩相同时,具有相关专技职称者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由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
五、管理和待遇
1、考察合格的,由街道用人部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间由所在部门负责日常考核,对出现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所在部门可提前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报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备案。
2、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后报酬待遇参照所在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七、本简章由太平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太平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
监督电话:(太平街道纪工委)。
原标题:太平街道招聘街道财务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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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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