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01 14:11:45 来源: 蒙城县人民政府网
七、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成立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辅助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过程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 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史 永(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于 杰(县政府副县长)
杨景欢(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何 峰(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马兆圣(县政府办党组成员)
张旭东(县人社局局长)
锁必武(县财政局局长)
马 良(县司法局局长)
白学军(县教育局局长)
邵 国(县法制办副主任)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马良同志兼任,侯汉国、邓伟、闻金飞、杨晓保、高守广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
(二)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1、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或考试舞弊的,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3、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咨询电话:(县司法局)
监督电话:(县纪委)
(县人社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二)招聘信息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蒙城县司法局网发布。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导致本人不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体检和考核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蒙城县司法局2017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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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辅助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3 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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