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30 19:39:11 来源: 海盐人事人才网
如需委托报名,还需提供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代报人员登记表》(附件3)。
2.笔试:笔试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满分100分。笔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不足1:2的按实际考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综合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5.聘用:拟聘用对象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否则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社保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研究执行。本次招聘有关信息通知均在海盐县人事人才网()、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届时考生可到网上查询。
报考咨询电话:
原标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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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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