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8 10:41:43 来源: 禹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100分计算。
(一)笔试(100分)
1、笔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 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4月13日上午8:30-11:30到禹城市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考试内容为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城市社区管理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成绩及时在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共同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在禹城市人社局网站及时公布。
(二)面试(100分)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
3、面试费每人70元。
四、成绩公布和考察体检
(一)考生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面试结束后,考生考试总成绩在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公布。
(三)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根据招聘计划,以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公布;如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采取按持有社会工作证书、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五)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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