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7 13:52:15 来源: 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
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政审范围。政审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的规定对招用人员进行政审。对取消或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致使录用人员达不到招用人数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录用
经考试、政审、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公示3天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区委政法委(综治办)安排到综治中心工作。试用期为三个月。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定期考核、优胜劣汰的管理模式,年度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务合同;被录用人员合同期内如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规定,将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务合同。
七、待遇
1、基本工资2000元(含社保个人缴纳部分);
2、绩效工资200元;
3、缴纳五险,以后每年第一项费用数额,依照劳动保障部门相关标准确定,考核合格后每年每人工资增长100元。
八、注意事项
考试有关信息在济宁市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
原标题:济宁市兖州区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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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政法委员会
济宁市兖州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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