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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海淀镇面向社会招考7名社区工作者公告(2)

2017-03-01 09:24:50 来源: 公招网

报考网址:公招网()。

技术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

报考要求:报考人员登陆报考网址,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如出现瞒报或不属实之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将于2017年3月17日在公招网(www. )发布。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可于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登陆公招网(www. )打印准考证。

2、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25日(周六)上午9:00至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7年3月31日(周五)在公招网(www. )公布,考生可登录公招网查询笔试成绩。

3、资格复审与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于2017年4月7日(周五)9:00—16:00到海淀镇人民政府社区建设科(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苑操场108号)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当天,笔试合格考生持下列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下载并填报完成的《海淀镇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面试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长期居住在本地区的常住居民,还应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7)具有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需要提供《组织关系证明信》。

如因考生材料未准备齐全或出现错误而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者,考生自行负责。

通过资格复审的笔试合格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017年4月11日(周二)进行面试。

4、政审及体检

海淀镇统一组织政审、体检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5、录用及公示

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招网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海淀镇安排进入社区相应工作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按照市、区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发放生活补贴。试用合格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拟录用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还需经过必要程序,即作为候选人参加社区居委会选举并当选。试用期不合格或未当选的,不予录用。

五、任职和待遇

公开招考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海淀区社区工作者待遇调整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09〕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方案》(海社领办发〔2010〕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离退休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方案》(海社领办发〔2011〕6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社区工作者待遇的通知》(2012年10月22日发)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如遇市、区政策调整,从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doc

海淀镇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

招考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责任编辑:杨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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