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1 09:15:04 来源:
4.报名方式: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名材料到海淀区丹棱街10号新海大厦1302室社区建设科现场报名,同时接受资格审查。
5.报名材料:1寸近照1张,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等证件原件以及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
(二)笔试
1.笔试对象:现场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公开招考人员。
2.时间地点:时间暂定2017年3月18日9:30-11:30,地点在海淀区丹棱街10号新海大厦,具体安排请关注公招网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分数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
2.时间地点:时间暂定2017年4月6日至7日9:00-17:00,地点在海淀区丹棱街10号新海大厦,具体安排请关注公招网通知。
(四)体检及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与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组织体检和政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精神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五)公示及试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公招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正式录用为海淀街道社区工作者,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公开招考的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按照《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细则(海社办发[2016]1号)》和《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工作者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海社办发[2016]2号)》等文件执行。
本公告由海淀区人民政府海淀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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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人民政府海淀街道办事处
2017年 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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