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7 09:12:01 来源: 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考生根据网上公布的聘用人员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手续统一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试用期1年。
(十)岗前培训
报考消防文员岗位考生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统一组织,培训时间2个月,军事训练和岗位任职培训各1个月。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培训期间,伙食,服装,教材等各类费用由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承担。
(十一)上岗
根据考生报考的岗位进行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监督及其它要求
1.招聘各阶段工作由地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利害关系的,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2.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2017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及喀什市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 咨询监督电话
举报、监督电话:(地区人社局组织人事科)
(地区纪检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地区消防支队纪委)
政策咨询电话: (地区人社局事业科)
(地区人社局考试中心)
(地区消防支队)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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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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